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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何时建立的?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从1996年1月1日建立的。 2、退休的条件是什么?根据皖政〔2006﹞59号文规定: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(含视同缴费年限)以上的,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,当月办理退休手续,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 3、企业参保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?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;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,退休年龄为55周岁;女职工在工人...
1、办理过生育保险备案后,如何变更定点医院? 请在生育出院结算前,持社会保障卡到合肥市医保中心(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)3楼生育保险经办窗口办理“备案转移手续”。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。周一到周五,朝九晚五工作时间。 2、生育津贴能享受几个月?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享受5个月的生育津贴。另外,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,增发0.5个月生育津贴;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发0.5个...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减负增效、纾困解难、优化环境,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市政府决定,自2020年1月1日起,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企业生育保险费单位费率,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相应降低。 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机关事业单位、企业及其他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单位缴费费率分别由7.4%、8%统一降低为6...
2020年1月1日起,安徽省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。2019年12月26日,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,明年起,参加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应同时参加生育保险,统一进行参保登记,实现应保尽保。 记者在“关于实现省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通知”中注意到,从2020年1月1日起,省直职工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统一征缴。按照单位参加生...
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改革的工作要求,促进“放管服”改革纵深推进,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管理中心”)积极行动,以“数据多跑路,职工少跑腿”为目标,充分借助新版本“安徽省政务网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分厅”网上服务功能,已经实现了政务平台住房公积金28个事项全程网办。 目前,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主要包括单位事项和个人事项两大类28项(其中,单位功能9项,个人...
从2020年1月1日起,合肥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做出调整,调整内容包括调高大额普通门诊待遇、取消大病保险限额、职工和居民医保进行有序衔接等,调整期为一年。 合肥市医保局介绍,从2020年1月1日起,合肥市调高大额普通门诊待遇,原政策是单次达到3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600元的,超过部分按40%比例给予报销,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0元/人。调整后政策为:单次达到2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50...
Q:一、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有什么补助吗?A:对特困供养人员、社会散居孤儿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等特殊人群,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,可以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照规定给予全额或定额补助。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当年省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。Q:二、转诊到市外住院时,起付标准、报销比例是多少?A:参保居民确因病情需要及本市协议医院诊疗水平限制,必须转诊、转院的,应当办理转...